专题报道
2008年11月6至7日,由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林学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主办的“集体林经营管理和政策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省林业厅、省科协、省农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社科院的领导和专家,基层林业、金融等部门代表,以及世界自然基金会、保护国际组织官员共50余人参加研讨会。与会专家和代表畅谈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经营管理的重大意义,围绕生态补偿与商品林经营、流转与利用、融资与保险等专题,进行了充分和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一系列的观点和建议。就我省如何在已有基础上全面推进该项改革,真正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在生态补偿与商品林经营方面,一是按技术要求界定各级公益林,并分级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公益林补偿机制,将补偿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二是按照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的原则,建立专合组织、联户、承包大户合资、合作、股份制等经营模式,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加强公益林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权。三是建立林权管理机构,简化采伐审批程序。
在流转与利用方面,一是规范和发展林地林木流转,尽快出台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按照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地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盘活现有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向资本的转变。二是改革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分配办法,确保林农平等获得林木采伐权;建立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年度结转滚动使用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推行集体林采伐经营权公开竞卖制度,实现林农收益最大化;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三是规范评估体系,降低评估机构门槛,加强评估师培训,建立资质升降体系,降低小宗林地评估收费,尽快出台收费标准和资质管理办法。四是出台流转政策和流转管理办法,搭建流转平台,建立林地林木流转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保障林农利益,林业部门根据区位制定流转指导价,允许公益林和自留山流转(不改变用途和性质)。
在融资与保险方面,要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一是要尽快出台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长期、低息信贷产品,降低信贷门槛,简化贷款手续。二是出台与林权抵押贷款相配套的林业保险、贷款贴息、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等扶持政策,降低金融风险和融资成本,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担保方式,建立林权抵押小额贷款机制,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三是要建立和规范木竹交易市场、林权流转市场等中介服务,推动林业行业协会和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机制,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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