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为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全市集体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预防林改环节中腐败行为的发生,广元市林业局三措施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该局切实注重廉政监督和林改政策的广泛宣传,预防在改革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从主管部门着手抓宣传,弄清林改意义,吃透林改政策。分别成立了市、县(区)、镇(乡)、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二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新闻、报纸、板报、标语等多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林改相关政策;三是针对林改政策和农民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统一编印了《林改100问》逐级下发到村组农户,分级组织市、县(区)、乡(镇)、村、组进行宣传;四是组织村社召开群众大会,对林改意义、原则、程序、方法步骤进行学习讲解,消除农户对林改的顾虑,解决农户对林改中的盲点,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把握政策,务实工作。一是抓点示范,全面推开,确保林改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把利州区作为省、市林改试点区,抽调精干业务骨干组建林改试点工作组,抓林改试点建设。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促进兴林富民共赢目标,我们在森林分类区划、摸底调查、外业勘界、内业整理、纠纷调处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8月下旬,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唐成林和市林业局局长赵修云率市林改办一道深入各县区开展了为期7天的林改督导工作,督导小组通过座谈、走访的方式,访问农户是否知晓林改政策;是否执行林改的“两个2/3”(即:村社林改方案及其他林业重大事项, 2/3以上村民到会,2/3以上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公开(政策公开、内容公开、方法公开);“ 四权利”( 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四公示”(改革方案、程序、林权现状、林改成果)、“五签字”(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会议签到、会议表决签字、林改方案签名、工作组人员签字);“六道关”(即申请关、审查关、勘验关、公示关、领证关、建档关)。二是严格制度,确保林改规范运作。按照中央、省、市《林改意见》要求,针对我市集体林权的现状和林改方案确定的六个阶段中,遵循“五个坚持”(即坚持林业改革的稳定性连续性;坚持权益平等、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坚持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相结合;坚持自愿平等、合法,尊重农民意愿)。做到了“六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设备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组织实施到位)三是创新举措,规范林改运行机制。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主管部门或村社干部在林改之前突击对集体林地无序流转,伤害农户利益。三、严明纪律,规范运行。林改是我市开展“富民惠民、关注民生”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农户的根本利益。为确保改革取得成效,农民增收,我们对林改的全过程认真实施“阳光作业”,做到林改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干部、林改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过好“权利关、作风关、廉洁关”,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途径来做,用为民的心态、良好的作风、廉洁的行为,认真做好林改各项工作。我们提出了“六不准”(即不准林业干部在林改过程中参与青山买卖;不准林业干部利用部门优势、政策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参股、入股,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不准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不准森林资源评估设计人员弄虚作假、违规设计,从中谋取私利;不准干部暗箱操作,搞权利承包、垄断承包;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在林改工作中,注意方法,注重策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林改权属纠纷和出现新的上访、集访等问题进行耐心的协调协商化解矛盾,力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林权纠纷1016起,已调处831起,调处率81.8%,有力的维护了农户切身利益和整个林改的和谐稳定。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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