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新闻
2008年11月4至7日,国家林业局驻成都专员办与省林业厅组成工作组,由王洪杰专员和刘书贵副厅长带队联合对阿坝州黑水、马尔康、金川县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建设用材及“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林木采伐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黑水林业局、马尔康林业局、观音桥林业局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建设用材采伐伐区进行了实地检查。
联合检查组经过察看伐块、查阅资料、座谈访问等各种形式检查,认为阿坝州在组织专项采伐中,做到了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监管有力,切实做到了严把设计审查关、伐区划拨关、采伐证核发关、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关。实施采伐的森工局与实施监管的林业局密切配合,每条沟和每个伐块都落实专职监管人员,设计、发证、划拨、采伐、检尺、打号、运输等各环节责任明确;各采伐点的公告、公示清楚明了,台账健全完备,对当地居民的协调和宣传到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项采伐进展缓慢。截止十一月初,阿坝州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建设用材采伐林木蓄积量90898立方米、出材量45449立方米,仅占省厅下达指标的三分之一,而灾后重建专项采伐尚未实施。

11月6日,联合检查组与阿坝州、金川县政府和林业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举行座谈会。会上,王专员和刘厅长强调指出,一是要继续明确实施专项采伐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到宣传、监管、使用“三到位”,加强采、集运和木材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建立好青山检尺、销售、运输三个台账。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和“专项采伐”的关系,尽量节约森林资源。三是要进一步加快“专项采伐”的进度,确保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及“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用材需要,不得擅自扩大“专项采伐”指标的使用范围。四是要确定木材运输线路,严控木材流向。运输木材车辆要悬挂“综合防治大骨节病木材运输”或“抗震救灾木材运输”的标志,严防“专用材”出州,严防“专用材”转变为商品材。五是要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工作,严防采伐使用机械导致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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