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
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四川省林业厅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经2008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29项。至此,省林业厅原有43项行政审批项目中,除保留的外,此次取消了3项(即: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设立人工林木材交易市场审批、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下放了2项(即:出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转变管理方式11项,另外还依法新增1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技术支持:绿人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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