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省林业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林业厅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重申了林业厅机关一般公文处理,重大事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行政许可(审批)及规划,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来信来访,完成人大、政协议案、提议,举报投诉等9类工作的处理时限。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站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站的工作人员为该单位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岗位责任人。同时,规定限时办结制度纳入林业厅年度目标考核。对违反实施办法的,将依照《四川省林业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技术支持:绿人旅游网
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