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广元市为保障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全市灾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贯彻中央文件,认真对照检查。一是要求各林改单位以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林改工作指南,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以扩大林改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各县(区)林业局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主要精神要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指导参谋意见,以供领导参考决策。三是针对前期林改工作的开展,结合中央10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检查,凡不符合的要认真进行完善整改,保持与中央林改政策的高度一致。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林改认识。明确林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林改单位紧密结合当前实际,认真向县(区)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集体林改,将林改尽快恢复到震前状态;以宣传中央10号文件为契机,对林改政策及作法再宣传、再鼓动、再认识、再提高;实行林改工作重点转移,调整林改实施方案进程,保障工作经费,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推行“三长”负责制,高位强势推进。全市除青川县受地震重灾的严重影响,林改工作推迟到2009年元月再全面推开外,要求其余县(区)必须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今年底全面完成1060.2万亩集体林主体改革任务。
(三)严格规范操作,提高林改质量。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林改的“两个2/3”、“三公开”、“四公示”、“五签字”、“六道关”、“七不准”的操作规范。做到家底清楚,勘界准确,登记齐全,发证统一,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产权明晰,手续齐备,档案规范。严禁出现新的证地不符和新的林权纠纷,确保改革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并一次性取得成功。
(四)全面督查考核,快速整体推进。市、县(区)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部门和林改办公室,一是分别或联合组建工作组,对利州区试点工作和面上的工作进行行政督查督办和全面指导检查;按照调整后的工作方案,可采取半年倒排时间表,半月报表、按月督查、不定期督办;发现问题,完善整改,定时通报,达到林改试点按期验收,出成果、供推广;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快速整体推进。二是除青川县外的其他县(区)要加快林业分类区划工作进度,尽快与农民签订公益林协议,完善内业整理和数据调整;按照市上统一要求,必须在7月底上报区划界定成果统计表、数据库、成果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8月底上报区划成果图。三是市政府将全市林改工作纳入2008年民生工程,年终要对各县(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实行年度双向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四是各县(区)林改办要认真搞好林改统计报表和宣传报送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完善配套改革。要求各县(区)在抓好主体改革的同时,按照中央10号文件要求和“大胆探索、逐步规范、惠民便民、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外地经验和本地实际,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制定林权流转制度、森林资源评估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组建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设立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开展林业综合执法,强化乡镇林业站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统筹等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通过林改,真正达到生态增绿、资源增量、机制增活、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目的。7月初将继续联系,落实各县(区)参加国家林业局在四川省举办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的相关事宜,下半年适时组织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遂川市考察学习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的成功经验。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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