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林业局以林函资字〔2008〕153号文件增加我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1572.96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943.78万立方米,出材量471.89万立方米;2009年629.18万立方米,出材量314.59万立方米,专项用于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大地震受害林木清理及灾后重建用材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