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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08年重点工程统计监测报表工作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08-07-04 11:36:47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影响,我省林业重点工程统计监测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重灾区监测县出现了人员缺少、历史资料丢失、监测报表设备损坏等情况,部分地方工作一度陷入瘫痪。截止6月份,经过国家林业局经研中心,省林业厅以及各地林业局的积极努力,除个别受灾严重的监测县外,其余县均恢复了监测数据报送工作,保证了国家数据的顺利汇总,目前已进入国家林业局经研中心监测数据的审核阶段。

巴州区实现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
巴州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护林防火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各方支持、真抓实干,自1958年到2008年,连续50年实现无森林火灾,3次获得“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4次被省政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授予“护林防火先进县(区)”。...[详细]
四川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竹林病虫防治工作
四川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高度关注基层森防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基层群众提出的竹子病虫害防治问题,该站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8月19日—21日由站长带队深入乐山、眉山等地进行现场调研。工作组先后到了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沐川县,眉山市洪雅县、东坡区,查...[详细]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进一步理顺刑事执法权限
  森林公安机关整合后,在刑事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攀枝花市公安局研究,明确了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办理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执法权限,同意以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的名义办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并对办理的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及搜查、冻结、扣押等...[详细]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扎实开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工作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按照省森林公安局08年“三考”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和信访考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抽调县、区森林公安业务骨干组成执法办案卷宗考评组,采取查阅执法办案基础台帐,随机抽取刑事、治安、林业行政和信访案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不怕揭丑、不护短,集中封闭...[详细]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召开规范森林公安机关案件管辖及执法权限有关问题座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安案件管辖及执法权限,8月28日,省局召开了森林公安法制工作座谈会。成都、攀枝花、泸州、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宜宾、巴中、雅安、阿坝、凉山等部分市(州)、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代表围绕森林公安机关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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