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建设
四川省属林业企业工会积极推行定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08-04-10 14:04:48
为促进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女职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推进四川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省属林业企业工会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迄今为止,省长江造林局工会女工委、升达林产品公司工会女工委、省大渡河造林局工会女工委、省林产公司工会女工委等单位,已于今年1-3月份先后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了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