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政务公开林业工程造林绿化林业科技合作交流组织建设
党组书记、厅长:王 平
邮箱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友情链接
图片链接

技术支持
推荐图片链接
四川省林业厅领导卧龙的熊猫新居震后的九寨依然美丽动人团团”和“圆圆”四川旅游视频集锦特色林产品:崭山米枣四川1-6月森林火灾次数比..南果一绝--塔罗科血橙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四川务林人抗震救灾纪实..
 政策法规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2 12:41:58
  


川林函〔2008〕153号

 

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卧龙、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省大渡河、长江造林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和灾害木材收购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8号)、《关于做好灾害木材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行发〔2008〕31号)及《关于印发〈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林资发〔2008〕37号)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损失林木清理采伐工作方案》和《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损失林木清理采伐技术方案》。现将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指南》和省厅制定的两个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

一、精心组织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

各地要充分认识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作为当前林业生产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各受灾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包括资源、公安、造林、天保、退耕、纪检和调查规划设计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根据省厅制定的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在全面调查核实和科学评估灾害损失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及灾害木材收购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各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和广大林农搞好受灾林木清理;要组织木竹加工企业调集资金,在林区设置灾害木材收购网、点,尽可能收购清理采伐生产的木材,搞好原料储备。

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近后远、先松后杉、先人工林后天然林、先中龄林后成熟林”的顺序进行。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段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力争于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对受灾严重的各类松林和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病虫害的重度受灾林分,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对自然保护区的受害林木,国家林业局正在专门研究,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厅正式文件下发前,各地不得擅自清理;对自然保护区外的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要严格保护,确需清理的要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二、认真落实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政策

今年我省林木受灾范围宽、面积大、数量多,清理采伐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受灾林木清理和灾害木材收购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做好清理采伐伐前公示。认真研究和深刻领会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8〕28号、林行发〔2008〕31号、林资发〔2008〕37号及省林业厅川林发〔2008〕12号、川林发〔2008〕8号文件、两个方案所明确的受灾林木清理采伐相关政策精神,尽可能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尽可能帮助基层解决清理采伐指标等问题。对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指标确实不能满足受灾林木清理采伐需要的,可按照清理顺序先行安排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段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的受灾林木清理,并及早安排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及时向省厅申请追加限额指标。要制定并发布灾害木材收购指导价,防止压价收购、压级购买等坑农行为的发生,力争做到广大林农受灾不减收。

三、切实加强受灾林木清理及灾害木材收购监督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及灾害木材收购监督管理,要从灾害损失情况调查评估、清理采伐作业设计及批复、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伐区拨交、伐前公示、伐区管理、青山检尺、检查验收、木材运输、木材收购等各环节入手,制定落实严格的监管措施,严防因清理采伐受灾木竹引起乱砍滥伐、偷砍盗伐、偷拉盗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为确保受灾林木的及时清理,伐前公示期可缩短至2—3天。各级资源林政、森林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受灾林木清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受灾林木清理中的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受灾林木清理健康有序进行,维护林区稳定。

四、其他要求

(一)国家林业局已将林资发〔2008〕28号、林行发〔2008〕31号和林资发〔2008〕37号文件在国家林业局网站公布。下载地址:http://wwwforestrygovcn/。

(二)各地在组织受灾林木清理采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清理结束后,要对清理工作中好的作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对灾害发生原因及抗灾减灾工作机制进行反思,形成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总结报告,并按要求立卷归档。

(三)各地要及时将有关受灾林木清理工作和技术实施方案、清理工作的进度和清理工作总结上报我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斌

联系电话:(028)83226797

 

附件:1雨雪冰冻灾害林木清理指南

2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

3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林木清理技术方案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资发[2008]37号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为做好受害林木清理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并通过了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组成的专家组论证,现予以印发。请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完善受害林木清理工作的组织部署。始终坚持既要及时清理受害林木,又要防止乱砍滥伐的原则,对前一阶段该项工作的组织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查找漏洞,完善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受害林木清理工作。严禁因工作部署不严密、组织工作不落实、技术指导不到位等造成破坏森林资源和损害森林经营者利益的事件发生。

    二、要尽快将受害林木清理的有关政策落实到基层。在我局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细化补充,形成实施细则,下发执行。要将受害林木清理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编印成册,分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到一线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人员人手一册。要按照我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尽快落实受害林木清理所需的采伐限额指标,避免因限额指标不落实影响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受害林木清理的管理工作。对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段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力争于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对受灾严重的各类松林和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病虫害的重度受灾林分,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对自然保护区的受害林木,我局正在专门研究,另行部署,未部署前各地不得擅自清理;对自然保护区外的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要严格保护,确需清理的要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附件: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国家林业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一、总则

    ㈠目的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隐患和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防止乱砍滥伐,促进森林恢复,特制定本指南。

    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及时清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生产力为目标,指导灾区林木清理。

    ㈢基本原则

    ——清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清理与森林经营相结合。

    ——清理与森林恢复相结合。

    ——清理与次生灾害防治相结合。

    ——清理与木材生产相结合。

    ㈣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08年1月以来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而造成的受害林木的清理。不适用自然保护区的受害林木和自然保护区外国家重点保护树木的清理。

    二、灾害等级划分

    ㈠受害林木

    因雨雪冰冻灾害而发生弯斜、断梢、断枝、断冠、冻梢、冻裂、劈裂、折干、倒伏、翻蔸、冻死等情况的林木称为受害林木。受害林木按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

    ㈡林木受害等级

    轻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弯斜、冻梢、断枝等,但仍能正常生长的受害林木。

    中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冻裂、断梢(有枝)、树冠严重受损等,但仍能存活的受害林木。

    重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劈裂、冻死、翻蔸、倒伏、折干、无树冠等没有存活希望的受害林木。

    ㈢受灾林分

    因雨雪冰冻灾害,有受害林木的林分均称为受灾林分。受灾林分依林木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

    ㈣林分受灾等级

    轻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0%以下或者中、重度受害林木合计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下的受灾林分。

    中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1%-59%或者中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上的受灾林分。

    重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60%以上的受灾林分。

    三、清理技术要点

    ㈠公益林

    轻度受灾林分:原则上只对道路两侧、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带等容易发生森林火灾地段林缘30米以内的重度受害林木进行清理,其他地段不予清理,采取自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促进恢复的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松类林分,若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80%以上的,可采用全林清理,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措施。其他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㈡商品林

    ⒈松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⒉杉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⒊阔叶类

    ⑴人工阔叶林

    桉树: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并进行补植造林;中、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重新造林。

    杨树:轻、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进行补植造林;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方式,重新造林。

    其他阔叶树:重点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或补植。

    ⑵天然阔叶林

    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天然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⒊经济林

    根据林木冻害程度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⒋竹林

    ⑴重度弯曲的:采取断梢处理。

    ⑵破裂、倒伏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大年竹年清理应在笋期以后进行。

    ⑶翻蔸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

    ㈢遗传资源

    实施全林清理的,对抗灾能力明显优于同林分其他林木的,应当作为优良遗传资源予以保留,并尽可能留有一定数量的伴生林木。

    四、组织管理

    ㈠清理方案

    各受灾县(市、区)要制定县级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方案重点要说明清理对象、任务、方法、顺序、时间、人员组织、保障措施等要求。

    清理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近后远、先松后杉、先人工林后天然林、先中龄林后成熟林”的顺序进行。对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用地交错地段,以及其他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清理;对松类中度、重度受灾林分及其他易发生严重病虫害的林分清理工作应在6月底以前完成。

    ㈡清理调查和审批

    1、一般程序:公益林,天然阔叶商品林和其他可以正常调查设计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简易程序:对灾情严重,无法进行调查设计的,可采取现场调绘,确定对象、面积、受害程度,现场发证,山下检尺,核准蓄积量和出材量的程序。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标准,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现场调绘:实施全林清理的,采取地形图勾绘的方法确定范围、测算面积。实施部分清理的,利用最新的“二类调查”小班数据(图)确定范围、测算其面积。

    受害程度:按照林木和林分受害等级划分标准确定。

    现场发证:按照事权划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蓄积量和出材量栏待核准后填写,其他项目按要求填写,还必须注明清理的方式和对象。

    山下检尺、核准蓄积量和出材量:清理的木材应合理制材,充分利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木材检尺,确定出材量,折算蓄积量;并将核准后蓄积量和出材量填入采伐证。

    ㈢清理作业管理

    清理作用应注意保护健康林木和幼苗、幼树,防止水土流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清理作业的管理,要组织由资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业工作站、林业调查设计队等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明确责任,分片包干,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乱砍滥伐和违规用火现象的发生。

    ㈣检查验收

    清理结束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森林防火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清理小班(地块)进行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应组织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㈤木材运输

    所有清理木材的运输都必须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严禁无证运输和从疫区运出未经检疫的木材。办理木材运输证的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应当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㈥工作总结

    清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清理工作总结上报国家林业局。

    五、附则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受灾地区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林种、林型在国有林场或其他适宜区位保留一定面积的受灾林分,以便开展科学研究之需要。

 

 

 

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

 

2008年1月以来,我省宜宾、泸州、巴中、达州、广安、乐山、眉山、广元、南充、雅安和凉山等地96个县(市、区)遭遇五十年一遇的持续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导致近年来营造的大面积柳杉、杉木、桉树、马尾松、湿地松、竹林和其他阔叶树弯斜、折断、倒伏、翻蔸、破裂和枯死,给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和广大林农造成了巨大损失,对全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为指导帮助各地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8号)要求,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做好雨雪冰冻灾后建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8〕12号)及《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雨雪冰冻灾害损失木竹核实及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8〕8号)精神,制定《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有利于减轻各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和广大林农的经济损失,有利于及时消除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次生灾害隐患、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生产力的总体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范运行和严格监管的原则,坚持受灾林木清理与森林经营、商品木材生产相结合,清理技术要求与恢复森林生态系统主导功能相结合,清理方式与森林更新设计相结合,在全面调查核实和科学评估受灾林木损失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清理工作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全省林业生产灾后恢复重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清理工作程序

受灾林木清理利用工作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并按林木权属落实到各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全面核实灾害损失情况。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深入林区,深入灾害现场,对受灾林木损失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提出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的专题调查报告,为受灾林木清理和森林恢复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调查核实工作应在现地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资料,将林木受灾情况落实到山头地块,分别公益林、商品林,分不同树种、不同权属和不同损失类型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汇总,并对受灾林木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关影响进行科学评估。专题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方法、技术标准、主要调查结果、建议采取措施、灾害情况调查统计表、拟清理受灾林木位置示意图及灾害情况影像资料等。

(二)制定落实清理工作措施。在全面调查核实和科学评估灾害损失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措施。清理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清理工作组织、清理工作程序、清理采伐指标及造林种苗解决办法、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办法以及监督措施等。

(三)编制作业设计并按规定报批。根据灾害调查反映的情况,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按照林木采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及更新造林作业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编制作业设计应根据不同的森林培育目的,分别不同的灾害损失类型、损失程度、林种、树种和立地条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清理采伐和造林更新技术措施,对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中因灾害损失必须清理采伐的,须进行受灾林木每木检尺和标号。

(四)开展受灾林木清理和造林更新。在按规定履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伐区拨交、伐前公示等程序的基础上,组织有经验的林木采伐和造林更新技术熟练人员按设计开展林木清理采伐,并及时开展造林更新。承担清理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加强对生产作业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严禁野蛮施工、粗暴施工。

(五)开展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总结。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和造林更新作业结束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伐区和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对清理工作中好的作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三、相关政策

(一)各地要在确保不突破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开展雪灾损失木竹清理采伐和抚育管护,改善林内卫生。对损失木竹属公益林,或虽属商品林但损失度低于60%的,只能对损失木竹进行清理采伐;对损失木竹属商品林,且损失度超过60%的,可实行皆伐。

(二)省下达给各编限单位的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指标,优先解决灾害损失木竹采伐清理,特别要优先解决重灾林农清理受灾木竹所需采伐指标,不受采伐类型控制;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指标不够的,可在非商品材采伐限额指标中安排,并严格非商品材管理;天保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因本次灾害受损,确需清理的,经省厅批准后可以占用人工林采伐指标;灾害损失林木和毛竹数量过大且超过各有关编限单位年商品材采伐限额的,可按程序及时向省厅专文申报,申请追加;因抗灾抢险已先行采伐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抢险单位及时报送林木采伐情况,并纳入年度森林采伐消耗统计。

(三)因清理采伐天保工程区内灾害损失天然申请占用人工林指标,及申请追加受灾林木和毛竹采伐限额指标,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向省厅专文申请。申报材料除申请单位请示及县(市、区)、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转报文件外,还应包括:

1、灾害损失情况调查报告;

2、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灾害损失情况核实报告;

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安排用于受灾林木和毛竹清理情况;

4、受灾木竹清理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5、受灾木竹清理监管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受灾林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须成立包括资源、公安、造林、天保、退耕、政宣、纪检和调查规划设计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受灾林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受灾林木清理政策、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把受灾林木清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协助部门、经办人员肩上,落实到各有关县(市、区)、乡镇、村社、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三)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省厅将全力帮助各地解决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技术政策和采伐指标争取等问题,省预留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将优先安排受灾林木清理。各地须针对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受灾林木清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制定严格的受灾林木清理监管意见,切实加强受灾木竹采伐申报审批,严格采伐监管措施,严防因清理采伐受灾木竹引起乱砍滥伐、偷砍盗伐、偷拉盗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各级林业公安要全力协助抓好受灾林木清理过程中的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受灾林木清理中破坏森林资源的大要案件,维护林区稳定。各级林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和加强受灾林木清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受灾林木清理中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受灾林木清理健康有序进行。

 

 

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技术方案

 

2008年1月以来,我省遭遇了罕见的雨雪冰冻自然灾害,森林资源受到严重损失。为减少森林经营者经济损失,消除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此生隐患,指导帮助各地做好受灾木竹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和受灾林木清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技术方案》。

1  受灾林木清理技术原则

1.1  受灾林木清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经营、森林恢复、次生灾害防治及木材生产相结合原则。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应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经营、森林恢复、次生灾害防治和节约利用木材,严禁因受灾林木清理采伐造成新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破坏、造成或加重水土流失。

1.2  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原则。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技术措施和生产工艺的确定坚持与各地、各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实际相结合,做到森林培育目的不同、林种树种不同、立地条件不同、灾害类型及损失程度不同,清理采伐方式和技术措施不同。

2  制定技术方案的依据

2.1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8号)

2.2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林资发〔2008〕37号)

2.3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做好雨雪冰冻灾后建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8〕12号)

2.4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雨雪冰冻灾害损失木竹核实及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8〕8号)

2.5  《四川省人工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规程(试行)》

2.6  《四川省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办法(试行)》

2.7  《四川省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方案》

2.8  《四川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办法(试行)》

3  范围及对象、目的与任务

3.1  范围及对象。全省范围内的受灾林分和林木。

3.2  目的。掌握全省森林资源受灾情况,开展林木受害情况调查评估,提出林业减灾防灾措施,编制受灾林木清理采伐作业设计,及时组织受灾林分和林木清理,促进灾区森林生态和林地生产力的恢复和提高。

3.3  任务

3.3.1 调查核实全省受灾森林资源数量、受灾类型及等级、林木权属及森林类别,并对灾害相关影响进行科学评估。

3.3.2  根据《四川省人工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规程(试行)》和受灾林木清理采伐相关要求,编制成片受灾林木清理采伐。

3.3.3  提出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施工作业技术要点。

4  技术标准

4.1  受灾类型。包括:弯斜、断梢、断枝、断冠、冻梢、冻裂、劈裂、折干、倒伏、翻蔸、冻死等。

4.2  灾害等级划分

    4.2.1  林木受害等级

4.2.1.1  因雨雪冰冻灾害而发生弯斜、断梢、断枝、断冠、冻梢、冻裂、劈裂、折干、倒伏、翻蔸、冻死等情况的林木称为受害林木。

4.2.1.2  受害林木按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具体如下:

轻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弯斜、冻梢、断枝等,但仍能正常生长的受害林木。

    中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冻裂、断梢(有枝)、树冠严重受损等,但仍能存活的受害林木。

    重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劈裂、冻死、翻蔸、倒伏、折干、无树冠等没有存活希望的受害林木。

    4.2.2  林分受灾等级

4.2.2.1  因雨雪冰冻灾害,有受害林木的林分均称为受灾林分。

4.2.2.2  受灾林分依林木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具体如下:

    轻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0%以下或者中、重度受害林木合计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下的受灾林分。

    中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1%-59%或者中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上的受灾林分。

    重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60%以上的受灾林分。

4.3  其它技术标准参照相关规定。

4.4  调查精度。受灾林分面积调查精度达到95%,蓄积调查精度90%。零星受灾林木须调查统计林地林木的优势树种、数量、分布、受害类型及等级等。

5  补充调查技术要点

5.1  公益林、天然阔叶商品林和其他可以正常调查设计的受灾林分和林木,在最新二类调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根据2007年的森林资源更新数据,采取GPS定位仪结合现地实测的办法进行补充调查,将受灾林木落实到山头地块,编制文、图、表等规范作业设计文本。具体调查技术标准参照二类、三类调查及《四川省人工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注意增加受灾类型调查因子。

5.2  人工商品林林分受害等级达到“重度”以及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段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受灾林木,无法开展作业设计的,采取现场调绘,确定对象、面积、受害程度,编制简易作业设计文本。

5.2.1  实施全林清理的,采取地形图勾绘的方法确定范围、测算面积。

5.2.2  实施部分清理的,利用最新的“二类调查”小班数据(图)确定范围、测算其面积。

6  清理技术要点

6.1  清理方式

6.1.1  公益林

6.1.1.1  轻度受灾林分:原则上只对道路两侧、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带等容易发生森林火灾地段林缘30米以内的重度受害林木进行清理,其他地段不予清理,采取自然恢复措施。

6.1.1.2  中度受灾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促进恢复的措施。

6.1.1.3  重度受灾林分:松类林分,若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80%以上的,可采用全林清理,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措施。其他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6.1.2  商品林

6.1.2.1  松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6.1.2.2  杉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6.1.2.3  阔叶类

人工阔叶林

桉树: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并进行补植造林;中、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重新造林。

杨树:轻、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进行补植造林;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方式,重新造林。

其他阔叶树:重点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或补植。

天然阔叶林

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天然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6.1.3  经济林

根据林木冻害程度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6.1.4  竹林

6.1.4.1  重度弯曲的:采取断梢处理。

6.1.4.2  破裂、倒伏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大年竹年清理应在笋期以后进行。

6.1.4.3  翻蔸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

6.1.5  遗传资源

实施全林清理的,对抗灾能力明显优于同林分其他林木的,应当作为优良遗传资源予以保留,并尽可能留有一定数量的伴生林木。

6.2  采伐方式

本次受灾林木清理中作业设计及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采伐方式统一按“全林清理”或“受害木清理”设计和填写。

6.3  集材方式

成片受灾林木清理采伐采取索道集材与人力集材相结合的方式,零星受灾林木清理采伐实行人力集材方式,严禁实行串坡集材和滑道集材。

6.4  技术培训

施工作业前应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清理采伐范围、清理采伐对象、技术要点、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要求等。

6.5  施工管理

指派现场技术人员指导、监督生产作业人员严格按设计施工,注意控制树倒方向,尽量减少对采伐林木、保留林木、幼苗幼树和林下植被的保护,严禁野蛮施工、粗暴施工。

7  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7.1  明确受灾林木清理采伐技术总负责人,制定技术质量管理控制具体办法,层层落实技术质量责任,实行质量追究制度。

7.2  抽调技术全面,作风过硬,坚持原则的技术人员与有关管理人员,对清理工作的各环节执行技术标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7.3  质量检查的内容、方法及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主办:四川省林业厅 承办: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技术支持:绿人旅游网管理员
copyright @2008 WWW.SCL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四川省林业厅版权所有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 邮编:610081 蜀ICP备05008707号